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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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门市部连载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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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知青门市部。

虽然有过短暂的知青经历,但我妈还算不上什么知青。她只是读书时期随着时代洪流,从戈壁滩的一个角落换到另一个角落生活。生活场所略微改变,环境啊水土习俗啊统统照旧。直到后来她流落至富蕴县,才有了一点点知青特有的心态——那是正当好年华时流落异地的无助与执拗。之所以给自己的小店取这样的名字,我猜她是带着一点点自负一点点清高的。她做小生意维生,依赖与当地人的交融,却又刻意划出一条界线。

知青门市部不大,L形的柜台把房间功能一分为二。柜台外的方形区域为顾客活动区,正中摆了一张方桌,四条长凳。每天都有顾客来买酒,然后围着方桌对酌、聊天、唱歌。我家柜台不是玻璃陈列柜的那种,而是铺着刷了绿漆的厚木板的高柜。每当人太多,条凳不够坐时,大家就纷纷坐到柜台上。无数次我放学回家,他们高高在上,向我举杯致意。我总觉得,与其说是杂货店,我们知青门市部更像个淳朴的小酒吧。

木头柜台后则是我和我妈的地盘。与柜台对应的两组货架陈列着我们所有的商品。长的那组货贺后面算是仓库,堆放货物。短的那组后面塞着一张小床,我和我妈每晚挤在那里睡觉。床头正对着后门,后门通向车队大院。床尾冲着前窗,窗与床之间还有一小块空地,支着一个铁皮炉。冬天,我们就用那只炉子做饭、取暖。夏天没法升炉子,我们就在后门处用一个更小的煤油炉做饭。

这一切在别人看来简陋得不可思议。但我是个小孩子,没见过什么世面。在我眼里,这可比在四川住的那个又黑又潮的六平米老屋强多了。而且屋顶也不漏雨,门缝也不穿风,窗户上还镶了玻璃——之前我和外婆住的地方,木头窗格上只蒙了层塑料布。唯一遗憾的是,我妈做饭太难吃了,远远不如外婆做的好吃。但我妈却认为是我挑食。

总之,我对这个新家非常满意,觉得我妈果然混得不错。只是那个小小的煤油炉有所暴露——它小得可怜,跟现在户外活动用的便携酒精炉差不多。看起来跟过家家玩具一样不靠谱。像难以想象我们的三顿饭都得指望它。由此可见,我妈的日子其实挺窘迫。

而我们做饭的地方更奇特,设在后门的两重门之间。

说到这里就得说一下那时的房子。

那时,富蕴县除了县二小的教学楼有二层,其它全是平房。而且几乎全是土坯房,墙壁极厚,至少也有八十公分。这使得一个个房子就像一个个洞穴,冬暖夏凉。为了保温,每个门洞上都会装两重门,同样,每个窗洞也会装两重窗户。

两重门之间的空地约半个多平方。虽然狭小,但我们的煤油小炉也不大呀,我们的锅也刚好能放下。总之我们每次做饭像是在衣柜里做饭。我妈是大人,在里面腾挪闪转施展不开,但对我来说却刚刚好。我好喜欢那个小小的空间,每当两面的门一关,安全感和满足感四面紧裹。有时候我还会在里面写作业。把煤油炉挪出去,一把高凳子当桌子,再加一把矮凳——正正好!我忘了光源是什么。反正那时的光线也正正好。

我从小就喜欢所有狭小黑暗的封闭角落。我喜欢长时间蜷缩在那样的地方,像花生米蜷缩在花生壳里——正正好!世上有人有幽闭空间恐惧症,那么肯定也有会人有幽闭空间依赖症吧?我肯定就是得了这个病。

在这个柜子一样的厨房里,我很快学会了做简单的饭。其实就是煮面粉糊糊。我煮的糊糊特别稠。稠到什么程度呢?只能用勺舀进碗里,倒是倒不出来的。

有个人追求我妈,厚着脸皮来蹭饭,端着我的糊糊开玩笑说:“哎哟哟,娟娟这糊糊哟,能把嘴糊住,哎哟哟,我嘴张不开了,再也张不开了……”我虽然年纪小也能听出他的嫌弃。嫌弃又有什么用呢?下一次他来,我煮得更浓。别说倒出来了,就算把锅倒扣过来,糊糊也纹丝不动。

在知青门市部里吃过的食物,除了糊糊,我能记得的还有开水泡饼干和铁盒装的罐头鸡。这两样是我妈的最爱,却是我的噩梦。开始是闻都闻不得它俩的味道,后来是看都不能看一眼。那种感觉,就像重新回到了火车上——脚底震动,空气混浊,恶心难受,胃口全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我来说,杂货铺的日子其实还是之前那段旅行的延续。

很长的一段时间,仍感到身处怎么也无法结束的旅程中,怎么也停不下来的动荡里。

知青门市部光线昏暗,进来的顾客们都会长时间在柜台前静默,深深注视着面前的商品。像买东西之前的某种仪式。富蕴县好小啊,时间好多啊。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们也是杂货铺的一部分,也是我那漫长旅行的一部分。他们买完东西离去。门一开,阳光刺眼。他们抬手挡了挡眼睛,然后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我也跟着走出去,却是满目绿荫。林荫道从东到西空空荡荡。顺着林荫道走到尽头的十字路口,空空荡荡。再回到知青门市部,还是空空荡荡。时间好多啊,童年好漫长。火车咣当咣当,商品摇摇晃晃。我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不知道已经何年何月。我想去看每一件商品的保质期,我想四处去找我妈。但是又有人推门进来。

他也走到柜台前长久静默。

在知青门市部,我们养过一只小跳鼠。这种小东西是生活于荒漠中的一种小动物,不知为什么误入我们的杂货铺。它的名字里有个“鼠”字,乍然一看灰扑扑的也像个小老鼠,实际上可比老鼠好看多了。可以形容为缩小版的袋鼠——前腿短,后腿长,整天蹦蹦跳,尾巴细细长。尾巴梢还突然膨出来一坨漂亮的白毛毛。

那时候还不知道世上有“可爱”这个词。我夸赞它时,只能用“乖”——“你好乖哟!你乖得很得很得很!”我无比喜爱它。这喜爱里有对陌生生命的好奇,更有对孤独事物的怜惜。

总之我们对它好极了,好不容易才把它养熟,令它不再防备我们。可是有一天,它在店里溜达时,被前来喝酒的酒*误做老鼠跺了一脚。运气好的是酒*醉得厉害,踩偏了,只伤到尾巴尖,虽然破了皮,流了血,总算小命无碍。可给我们心疼坏了。一边怒斥酒*,一边为它包扎伤口。为求稳妥,我们在它尾巴尖上缠了一圈又一圈布条,直到裹成圆球为止。这下它的尾巴再也不美丽了,也翘不起来了。整天拖着沉甸甸的一坨球球慢慢走。

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只跳鼠消失了。我们寻找了很久。对我来说,它也是那个阴暗店铺的一部分。它是阴暗里最明亮的事物。是动荡中唯一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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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张跳鼠的照片。来自网络。

再聊一聊上一篇提到的额尔齐斯河的“蓝色”。有读者留言,问是不是喀纳斯河那样的蓝。

不是的。

喀纳斯河的颜色更接近绿色。非要形容的话,应该算“翡翠”色吧。

也就是下面这种颜色。

而额尔齐斯河的蓝,都说了嘛,是蓝宝石的蓝。

于是那个读者又问具体哪种蓝宝石。

我上网搜了下。

喏,这种——

当然喽,奔腾中的河流,怎么可能像打磨好的蓝宝石那么单一。它看起来更驳杂交荟一些。

大致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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