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桥事故该如何调查
[新闻回放] 据本报今道:湖南凤凰县在建中的沱江大桥,8月13日下午像积木一样垮塌了:据目击者介绍,大桥从一边的一个桥孔开始下塌,然后第二,第三,再中间……“哗”的一下全垮了!由于大桥垮塌时正在施工,所以造成了惨重的伤亡,据最新消息,已有29人遇难、22人受伤,86人成功脱险。又是“轰”地一声巨响,又是29条人命……接二连三的塌桥事故,已经成为国人抹不去的心中“断桥”。2007年6月15日,广东九江大桥遭运沙船撞击垮塌。事故造成9人失踪,事后已打捞8具遗体,至今尚有一人遗体无法找到。6月20日广东举行新闻发布会,专家称大桥无质量问题。而正是专家的“无质量问题”结论引发轩然大波。尽管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垮塌事故7月25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但主要针对的是相关民事赔偿,而有关责任究竟如何界定厘清、大桥质量是否真如专家所言“正常”却不堪一击,成为民众心中的诸多难解疑团。在每一起突发事件之后,我们都要追究其内在真相,试图通过规律性排查,寻找其中的人为因素,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管是否存在失当、渎职,配套监管体系是否完善,有哪些漏洞成为肇事起因。这些原因的穷究不舍,并非单纯为查处几个人“以谢天下”,也非针对某个具体部门的“目的性惩罚”,而是希望通过对天灾人祸的科学理性分析,从中吸取所有教训,避免一切不该发生的疏忽与遗漏之处,防止类似事故的重新上演。也因此,民众寄希望于独立透明的真相调查配套机制,能够第一时间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所有与事件有关的真实信息被及时反馈给民众,如此不仅保障了民众应享的知情权,更促使事件调查在公共监督的氛围下,以完善程序演绎,走向公正裁决结果。九江大桥调查事故的争议所在,恰恰是因为其中触犯了真相调查的三大忌:首先是调查机构角色定位不够独立自主,由事故发生地所组织的调查组,先天带有“缺乏利益回避”的关联“嫌疑”,让其公信力有所缺失。而专家组匆忙上马、迅速得出结论,并且缺乏足够的实证说明,更让舆论与公众疑窦丛生,其中的逻辑自相矛盾之处、结论不合理之处,更是被反驳方一一指出,令人难以信服。面对社会各界的合理性质疑,有关方面随后又采取缄默态度,不置一词,其惯用“无可奉告”姿态不仅没有消除公众疑虑,反而加深了其反感情绪,不利于事件调查在双方协力下圆满解决。事实上,面对“凤凰大桥垮塌事故原因调查”,除了传统的*府内部清查外,也可尝试独立调查制度的试水。在国外,独立调查机构已经成为大众观察社会现象最有效的工具之一。独立调查机构的出现,填补了*府与民众间信息资源调节的中间地带。独立调查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调查目标明确,致力于揭示对受众有重要意义的事实真相;调查行动由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独立完成,调查与收集材料是其独立行为,不受在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利益的控制。独立调查机制的出现,可以与*府调查形成相互制约又共同促进的双赢效果。毕竟,重大事件真相调查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既然*府也有利益牵涉其中,就必须有“第三方仲裁”加以场外监督。而独立调查所带来的多元视角、丰富数据甚至不同结论,也有助于*府调查的察遗补缺、客观公正。我呼吁,由民众举报、舆论监督组成的外部自发调查,与委托独立调查机构、*协建言、人大表决审议调查结果的专业调查、再加上*府自身的调查机构,构成三位一体的公正透明调查体系,从而力避当初“九江事故调查”的某些弊端,还死难者家属与民众以公道。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