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限外资新*温和出台 长线投资不会受影响
又一个房地产宏观调控文件日前浮出水面,建设部、央行等六部委共同签署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已悄然下发。外资投行对文件内容并不感到惊讶,称其进入中国楼市的计划不会改变;而在一些专家看来,*策相当温和,外商长线投资不会受到影响。
规范市场的意义大
不少专家认为,“限外”新*颇为温和,其主要意义还在于规范了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文件规范了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的市场准入。按照文件规定,在资本金上,要求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在设立程序上有三大步骤。先由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管理机关依法批准设立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颁发一年期《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到国土管理部门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再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管理部门换发正式执照。
经济学家徐滇庆说,文件对限制外资炒房有一定的作用,实名制可以加强购房套数的监管。文件规定,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房企除外)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且采取实名制。
徐滇庆认为,该文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更大的意义在于规范了外资的市场行为。在他看来,外资的进入是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府不应该限制外资的进入,而要管制外资在我国的直接购房行为,以及监管外资的大规模外撤。他说,加强外资的结汇管理是最重要的。新出台的文件在加强结汇管理方面也有所体现。
外资投行兴趣不减
长期投资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位业内人士对表示,新*出台前,曾经担心新*会对长期投资设置藩篱;反复阅读了文件内容后,有如释重负之感。文件对外资的长期投资和海外热钱并未界定,总的说来,可以说是对长期投资"开一面"。
一位外资投行中国部的董事总经理对表示,外方对中国房地产的兴趣不会因为文件的出台而减少,“我们相信在短期内,难以有非常具体的措施对外商投资活动加以限制。”
一家著名投资银行的房地产投资部门负责人对表示,虽然新*比预想的要温和,“但*府的*策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影响的,就算有些规定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长期来说一定有作用。”不过他也同时表示,近期手边的业务进展顺利,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长期来说,也不会因此放慢对中国房地产领域的投资。
外资投行的态度基本相似。早在几个月前,摩根斯坦利房地产基金亚太区副总裁白可福就曾经说道:“我们用我们的钱包来说明我们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判断。”
或有下一步动作
“限外”新*的温和引起了这只是试探性举措的猜想,有专家认为,*府或将视市场反应来决定是否采取下一步动作。
消息人士透露,《意见》中要求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央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外汇局九大部门各自制定有关操作细则,目前大半已出。他说:"这些措施早该推出,现在只是在补课,用以规范外资的行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认为,新*的意义是“有胜于无”,对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不会起到实质性影响。他认为,不少外资为了赚取人民币升值与房价上涨的双重利润,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我国,对此,可以通过持有房产的时间等标准来判断外资是否是短线投机的热钱,并对这种市场行为征收“人民币汇率调节税”之类的重税。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新*回避了许多问题且操作性较差。他说,新*对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筹集没有具体规定,外资既可以用外资优势在境外融资,也可以在中国境内融资;也没有改变外资的税收优惠*策;没有涉及外资企业的办公用房问题;对外商中介机构没有限制等等。他认为,新*“不会对外资持续进入中国房地产行业有什么实质性引导和规范作用,外资仍然会一如既往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中来。”
易宪容更明确地说,这是*府的试探性动作,下一个*策有可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