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工作中,有的医生会将以恐惧到学校上学为主要临床相的儿童和少年焦虑障碍患者,笼统地诊断为“学校恐惧症”。实际上,在当代精神病学诊断和分类体系中并没有这样的诊断类别和概念。
如果勉强能将这类患者归为所谓的“学校恐惧症”,大概构成他们表现的共同特征便是恐惧到学校上学,并有对到学校上学的焦虑情绪和相应的回避行为。但对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内心体验进行深入观察和了解,就可以发现,他们的恐惧情绪和回避行为还是有非常鲜明的区别的,并不能以“学校恐惧症”这一笼统的名称概括之。
最常见的学校恐惧症状是对学校内人群的恐惧。这样的儿童和少年在校园和教室或其他学习场所,主要在意来自同龄人信息,如同学们的眼神、表情、姿势、动作,甚至他人与其相对接近的空间距离,都可能是引起他们焦虑的因素。尽管在早期,患者尚可勉强忍受这样的焦虑,但也多有较轻微的回避行为如回避与人对视、回避注视他人、尽量远离人群等。当然,大多数症状轻微的儿童和少年最终脱敏而焦虑消退、症状消失,恢复到正常状态。但也确有相当一部分儿童、少年病情加重,开始以间断请假、旷课方式逃避回学校上学,并最终中断上学乃至不得不休学、辍学。
另一种学校恐惧症状是对学校特定个体的恐惧。这样的儿童和少年在校园中所恐惧的对象多为某些有特殊身份的师长,如对待学生非常严苛的班主任老师、年龄较为接近的异性任课老师。不过他们也可能对某些有独特风格的同学有恐惧感,如行为方式较为粗野的高大男生、有文体特长的漂亮女生,或有某外貌特征的男生或女生。只是,他们对同龄人的恐惧较对师长的恐惧轻得多,主要是在他们与对方交往时有显著的紧张不安或局促感。因此,这样的儿童和少年的“学校恐惧”症状会时有波动,例如当他得知或发现自己所恐惧的那个特定对象不在校园或教室内时,患者的学校恐惧症状可明显减轻或消失。这样的患者可因此表现出症状的波动性。
尽管从形式上看,这些人的表现是学校恐惧,但本质上却是社交恐惧。以对学校内人群恐惧为特征的学校恐惧等同于广泛性社交恐惧(GeneralizedSocialAnxietyDisorder,GSAD),以对特定个体恐惧为主的学校恐惧等同于非广泛性社交恐惧症(Non-GeneralizedSocialAnxietyDisorder,NGSAD)。而且,在有些患儿身上,这两种现象可以相互重叠。
第三种学校恐惧症状是对学校整个环境的恐惧、厌恶和回避。有这类症状的儿童和少年患者常因学校环境与某种心理伤害的事件相关联而形成负性记忆的一部分,导致他们难以接受面对该环境时的痛苦联想。例如,有的中小学生在学校受到教职人员的羞辱或尖刻批评后,会对整个学校环境恐惧和厌恶,当处于该环境时,就有强烈的焦虑体验,并有相应的回避行为。这种学校恐惧症状本质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学校恐惧症状是对学校气氛的恐惧。有这种对学校气氛恐惧的中小学生,最常在意的是与紧张不安的考试或备考、复习有关的气氛,也多是对这种气氛的厌恶和回避。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儿童和少年们对其恐惧、厌恶的气氛,也是与创伤性经历和相应的痛苦记忆相关联的。因此,其实质也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范畴。这或许是在中国这样的应试教育国家独一无二的现象。
后两种对学校环境或气氛的恐惧、厌恶现象的共性是对场所及场所气氛的恐惧和厌恶,而且具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性质,即兼有场所恐惧和创伤后应激障碍两者的临床特征。
尽管从临床现象上看,这四种形式的“学校恐惧症”是彼此不同的,但从药物治疗角度来看,却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以足量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为主治疗。
不过,从一个临床医生的立场出发,我认为对这四种形式进行正确识别和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因多数儿童少年,尤其是少年,存在“个人神话”的信念,认为其体验是独一无二的,不愿正面暴露症状和内心体验,也不愿接受治疗。若由医生将其症状及揭示出来,会让患者释然“原来不是只有我这样”,从而增加其治疗依从性。二,本文列出的四种“学校恐惧症”形式,本质上分属社交恐惧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两类。若能做到准确诊断,则有利于选择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策略、方法,以获得最佳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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