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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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0 17:48:00

若我们再相见,一定早点爱。

让他的世界拥有他的脚步。

1、成长的代价

我一直记得那段日子。

应该是阳春,窗外飘着杨絮,隔了不远处的操场上,总能传来跑步声。学校门口的爆米花小摊,又炸出一锅新的苞米,甜腻香悠悠然在空气中不知勾了多少馋虫。站在讲台的老师面孔模糊。我周遭的一切都带了面纱,似是而非。

晚上睡前,奶奶揉了揉我的手,满眼忧愁:“孩子,你烧心呢。”

我确实感觉到一种热,从心脏蔓延到掌心,指尖都长了倒刺。

我13岁,初二。每天走路上学15分钟,和我的小学同学姜蕊一起。姜蕊是个小个子甜蜜的姑娘,爱穿牛仔衣,口袋里总是装着零食。

“我觉得我病了。”我对姜蕊说。

“医院?”她扑闪着大眼睛,十分关心。

“不用。”我摆摆手,感觉秘密就要咆哮出口,童真正在破碎消失。

我能说出口吗?我正以一种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方式,静默地爱上一个人。

他就坐在我隔壁窗边的座位上,他喜欢写字时微微侧歪起头,他皮肤略黑,鼻梁高傲,成绩好得睥睨我认识的所有人。

我总是趴在课桌上,头前挡上一本书,就这么偷偷地看他。我的目光越过别人的脊背望向他的侧脸。偶尔他会发现,扭头看我,虽然时间很短,但我看到他目光里,有微尘在跳舞。我看到他正在用鼻翼吞吐出一片草原,他的发丝间盛放一朵又一朵透明的花,他的嘴巴抿出了一个宇宙。

荷尔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是因为爱上他而来了初潮,还是因为身体的变化而爱上他。

兵荒马乱的早晨,我吓傻了,拖着被角不去学校。奶奶不知道怎么解释,喊来了站在院子里等我一起的姜蕊。姜蕊咯咯笑着说:“哎呀,浅浅,用我妈的话说,你长大了。”

我也知道我长大了。被一个人夺去整颗心,就是长大的代价。

2、在梦幻中百年

一整个暑假,我总在下午的时候去学校门口溜达。因为他喜欢在下午去操场上踢球。有时我能逢到他,有时错过他,有时,那条路上我塌下的脚印都是徒劳。

逢到他的那几次,他骑着自行车,球放在车筐里,因为热,衬衣的领口解得很开,可以看见嶙峋的瘦骨。

他打着车铃从我身边经过,漫不经心地跟我打过招呼,然后奔向一个少年的下午。

“你怎么总在学校门口乱逛?”有一次,他突然就出现在我的身后,吓得我哆嗦了一下。他递过来一只雪糕,看我没接,又拿回去,帮我撕掉了包装,重新递过来。

“我,我在书店租书看。”

学校大门的右边,有一家租书店,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躲藏在被翻得破旧的小说里。

“那好吧,再见。”他摆摆手离开,背影被酷暑蒸腾,慢慢消失。雪糕也化了。

我没有跟他说再见。现在想想,我似乎从来没有跟他说过再见。当然,也没有说过你好。你好是开始,再见是结束。我们没有开始过,所以不需要结束。

我每晚戴着耳机听音乐,像是逃避,也像是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只做“想念他”这一件事的王国。

我在想象中与他相爱。我在每一个故事里与他厮守。我在梦幻中与他百年。

暑假很快结束,初三,我们分到了不同的班。他成绩好,去了直冲省重点的尖子班。我和他之后便只能遇见。考试渐多,每当学校放榜,我在榜首遇见他的名字。做课间操的时候,我站在最后一排,遇见他从远处经过。我值周去他的班检查,遇见他一边做眼保健操一边默诵单词。偶尔在楼梯口或者某个转角处,我遇见他心无旁骛,目光清明。

我还遇见他的朋友,他的作业本,他被传阅的满分物理试卷。也遇见过他的窘状。记得他有次参加英语演讲比赛得了奖,领完奖下楼梯,姿势华丽地跌了一跤。台下哄堂大笑,我也笑了。我笑了好久好久,一整天,一整个青春。

后来,他终于要远离家乡去读那所著名的高中。而我,无法同行。

但在学校的大红榜上看到他的名字,我特别高兴。我请姜蕊吃了汉堡,又请她溜冰。之后又买了她一直想要的超大个娃娃送她。

“你捡钱了?”她这样问我。

我嘻嘻笑,就是很高兴很高兴。

3、在低处仰望

我的高中读得异常艰难。我十分努力,用宿舍里别的女孩的话说,简直是令人发指。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悉悉索索地翻书。一早就像个猴子那样跳下床,随便洗漱后跑去教室。吃饭快得像汉子,每一分钟都掰开了用。

苦虽苦,但那段孑然独行对自己发狠的日子,是我最满意自己的时候。

寒假初中同学聚会,我再次见到了他。他被簇拥着坐在人群中,像答记者问那样回答各种问题。

有人问他:“你有喜欢的女孩了吗?”

他笑说:“没有。”

我知道他说得是真的。他的目光平静如水,穿越无数空气分子移到我的脸上。他也许知道我是喜欢他的。但他也知道,我的喜欢不需要他的任何回应。像别的暗恋他的女孩一样,我比谁都清楚我只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少女。而他,周身披覆的是被仰望的星光。

1月20日,是他的生日。感谢他出生在寒假里,让我有机会跟他说生日快乐。之后的每年,我都会拨去他家的电话号码。

真的很矫情啊。他在家的时候,就对他说生日快乐。他不在家的时候,就对他父母说,感谢他们生养了他。

高中三年,我渴望又防备着与他有关的种种听说。假期聚会时,远远地看他陌生又熟悉,像一场我未醒的梦,是我内心最坚定的基石。十分清醒,我的努力因他而生。

高考填志愿,几番打听到他报考的学校,回家哭求父亲动用关系去帮自己改志愿。匪夷所思的,我考上了那所排名前10的大学。这是我所在的高中3年里的盛事。

那个暑假,我没有再参加任何聚会。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希望能再美丽一些。我去做了双眼皮,练习化妆,穿短裙和细高跟。我在内心不断地演练与他重逢后也许会发生的故事。我并不渴求他会爱上我,我只是希望,我们再见面,我是他不算丢脸的“熟人”。

4、向他走了99步

可是我们并不熟。同校不同系,偶尔一起吃饭。有时他踢球,我就坐在一边看。看时间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在人杰辈出的大学里,他依然最耀眼。

身边有捧着水等他的女孩子,扬着灿烂笑靥喊他的名字。一场终了,他朝我们走来,我落荒离开。

我想我是习惯了沉默地去爱他了,甚至无法与他正常交流。后来一起回老家的火车上,他笑问我怎么不找他玩,我支支吾吾说:“我有异性恐惧症。”

我拿一本书放在膝头,装模作样认真阅读。他敲敲我的书:“别看了,我们聊天。”

“聊什么啊?”我努力地让自己去注视他的眼睛。

“随便啊。”

“......”我想我实在是太闷了,想不出任何话题。

“我特别佩服你!”他忽然说。

“为什么?”

“记得初中你成绩不好啊,高考竟然考这么好。”

“嗯,也许是运气好吧。”我开始妄自菲薄。

“不是你爸给你花钱了吧。”他笑嘻嘻的,并不认真。但我只觉得胸膛中的火一下烧了起来,烧到脸上,耳垂上,烧得嘴巴都开始颤抖:“你别瞎说!”

他剥了一个橘子递给我,我没接。他帮我把滑到地上的书捡起来,我也没道谢。甚至后来他发出邀请:“你寒假干什么啊,如果没事儿和我去玩吧。”我也假装没有听到。

后来我想,我这么爱他,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事实上,这是天注定的。天注定我生在了什么样的家庭,有什么样的成长历程,建立什么样的性格习惯。我被他吸引是注定的,我沉默自卑胆怯偏执也是注定的。

瞧,我们有机会亲密的时候,我像鸵鸟一样把头缩进了羽毛里。我已经朝他走了99步,却在他可能会回头的时候,转过身去。

5、每个人都行在自己的经纬上

有人说,追逐的过程其实比结果重要。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这样安慰自己。我依然想他,想他是否真的对我有轻视。而我无法接受他对我有一丁点的轻视。

我是如此脆弱、敏感,像个并不美丽的瓷器,外壳冰冷内心火烫地注视着他走在自己的经纬上,渐行渐远。

也许我不如以前那样喜欢他了,后来知道他有了佳人在侧的时候,感觉到的竟是轻松。

也许是因为轻松,所以再与他见面说话,似乎也自然了很多。当然还是别扭的。他的女朋友悄悄问过我,是否喜欢他,我沉默。那个女孩高挑、开朗、美貌。他们看起来,很般配。

姜蕊大专毕业在我的城市实习,太想渡我从求而不得的爱情苦海中出来,介绍了男朋友给我。

叫程光的男生,第一次见面就捧了一束玫瑰出现。程光的追求很孩子气,不断地打电话,发短信,QQ轰炸,周末来袭。有一次,在姜蕊的牵线下,我们一起去民族村玩,同行的还有他和他的女朋友。

他一直握着女朋友的手,而程光一直在试图握我的手。我又开始别扭了,怎么都玩不开。在傣族村玩泼水,大家都很High,只有我站在圈外想尽快逃离。

也许他只是想拉我进去和他们一起游戏,于是一桶水都泼向了我。那是5月,水并不冰冷,可我还是被泼得发了抖。和程光一起先离开民族村的时候,我一直在哭。

坐在公交车上,程光问我:“你喜欢他是吗?”

我点点头。

“可是,你看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啊。”程光的声音里也带了愁绪。

“你不知道我喜欢他多久了。”我泣不成声。

“和我在一起忘了他行吗?”程光要渡我离开他的海了。

我点点头,想了想,又摇摇头:“对不起,我做不到。”

是的,我做不到在我还喜欢他的时候去和任何人恋爱。我做不到生命里出现不是他的任何别的男生。

我在喜欢他的道路上走了太久了,如果现在放弃,会更看不见远方。

6、涅槃失败

之后我们的关系变得很淡。硕大的校园,不再是想逢到便可以再逢到的了。我们走在各自的经纬上,渐行渐远。

听说他失恋,又恋。反正他不缺追求者。而大学有着培养各种爱情模式的温土。我的大学生活枯燥无趣,像是在重现高中生活。

大四那年寒假,我像往年一样拨打他家的电话祝他生日快乐。电话是他接的,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祝福他生日的是谁,但那天,他问:“浅浅,是你吗?”

我挂断了电话。

3月份,我生日,晚上突然接到他的短信:“你下楼来,我有东西给你。”

他递过来一个纸袋,打开是一件白色薄衫。他说:“你对我说过那么多句生日快乐,你的生日,我也该祝福,感谢你妈妈生了你。”

这是他向我走的第一步吗?他的微笑那样亲切,我以为我随时可以跌进他的怀抱里,表白就在舌尖,可余光就瞟见他的第三任女朋友就站在不远处,对他翘首以盼。

他匆匆离去,我站在原地。

许久他发来一条短信:“记得那天去民族村,你穿的就是这样的白色毛衫。那次真的很对不起。”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也终于明白,他是在用一件薄衫跟我告别,让我停止。

那么,他喜欢过我吗?他对我开始过吗?哪怕一滴一秒,哪怕并不确定。如果没有开始过,那么为什么要结束?

因为一直在恋,我似乎从未体验过失恋。可就是从那天起,我觉得我失恋了。我特别痛苦,像是涅槃失败的凤凰,我烧了自己,却没有重生。

下坠太久了,会贪恋洞里的黑暗。

毕业季,他被保研会继续读书。我放弃了保研,决定远离。

7、让他的世界拥有他的脚步,我也保留我的茧

我找了个好工作,让我能迅速成长的那种。我见识了社会的复杂,人心的叵测,情商和胸怀似乎每天都有所不同。

我可以在面对讨厌的人时也微笑说话。我可以面不改色地俯身捡起被扔在地上斥为垃圾的劳动果实。我可以对领导说违心的赞美的话。我可以找准时机给伤害过我的同事一个有力的回击。

我很忙。忙得有时忘记想起他。忙着有一天,终会忘记他。

可忘不了。他偶尔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会笑着醒来。忙碌间或,会放空恍然,他还好吗?我开始每年都收到他的生日祝福短信,虽然短短四个字加一个叹号而已,但我的心已经开花。

但我明白,这是我们之间一个再平淡不过的仪式。但我知道他正在记起我来,他已经开始在回忆里探究我了。他明白我的心意,越来越明白。

到我这里来吧。我不断祈祷,让我在你那低了又低的自尊心重新树立。让我因为你爱我,而更爱你。让我们在一起时都不必低头。让我不后悔在这条路上的跋涉。

毕业3年后,他也再次毕业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收到了反馈,抑或只是机缘巧合,他申请到我所在城市的Offer。并且到来时,已经恢复了单身。

我像个地头蛇那样帮他租好房子,买好生活用品,带他东奔西走找家乡菜吃。

我们工作都很忙,他封闭式陪训2个月,之后就开始出差。但我觉得我们真的在一步步地靠近。他主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越来越多,也会约我吃饭。我们还一起看过几场电影,坐在他的旁边,可以听到他平静的呼吸声。

有一次从影院出来,下楼梯的时候有人飞奔,他揽住我的肩护我,那稍纵即逝的接触,让我只觉眼前一黑,漫天升起缤纷烟火。

我们在网上的交流也渐多。他开始说:“你在干嘛?睡了吗?天冷了,要加衣了。”

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我从来没有的笃定。

就这样吧,连开始都是慢慢的。我会了解一个全新的他,并且全盘接受。他会懂得一个过去的我,为他做过怎样的努力。让他的世界拥有他的脚步,我也保留我的茧。

年2月28日那天,他在昆明出差,问我,想要什么礼物?

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说:“你能回来就行了。”

他3月1日晚上的火车票,在广场上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正在加班,他说给我买了礼物,但不知道我会不会喜欢。

我已经渐渐在他面前建立起傲娇模式:“那真要看看是什么?”

“浅浅。”他喊我。

“嗯?”我的心因为他的呼喊开始颤抖。

“回去之后,我要跟你说件事。”

“好。”我扶住桌角慢慢坐下,等待终于有了意义。

电话挂断后,我陷入了甜蜜的幻觉。我会拥有全世界的,只是因为会拥有他。

但,他没有回来。一场意外拖他永远地离开了我身边。

8、如果亲口说过爱你该多好

在我拥有的他的遗物中,有那件他送的薄衫,初中时写有他名字的红榜碎片,有关他报道的纸媒剪报,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时的所有票根,被手抄在本子上的所有短信和聊天记录,他准备做礼物送我的7条颜色各异的手织披肩,还有他跌倒时紧握在手里的染血手机。

手机的草稿箱里,有他编辑好的要发给我的3条短信。有一条是:“我想你了。”有一条是:“想了想,还是想短信告诉你。从姜蕊那知道你对我的爱情,我特别感动。毕业后就想去找你。但再次见面,我并不确定你是否还喜欢我。我现在是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能去车站接我吗?”还有一条是:“如果,你不觉得我曾经有多么混蛋,多么后知后觉,多么有眼无珠的话......”

我愿意呀。我愿意为了接到你而守在车站一世。

只是,我再也接不到了。

为什么在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亲口说过喜欢?如果那样的话,也许我们会走向另一个国度。就算最终没有在一起,但至少能同时看春暖花开。

你看,你看,他竟消失在了花要开的季节里。

我才刚刚尝到你给的一点点甜呢。你曾经让我吃了那么多苦。给我还回来还回来!

自责与后悔杀得我没有了未来。

后来被姜蕊拖着去看《星际穿越》,看到安妮海瑟薇说的关于爱:Loveistheonethingthattranscendstimeandspace.爱是一种力量,让我们穿越时空感受它的存在。

我捂住脸,在凌晨2点钟的午夜影院里,就是没有办法停止哭泣。

然后我好像看到了他,就坐在我的不远处,笑脸如我多年前爱上他的那个下午一样干净,微微歪着头,很温柔很温柔地对我说:“浅浅别哭,如果在五维空间里能再见面,我们一定要早点爱。这次,换我等你。”

我猜我会永远单身,只守着我与他的茧,不要成蝶。

作者:李荷西,青年作家,代表作《所念人,所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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