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第12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现将我市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要及时主动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报告,其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需做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持“绿色健康码”通行,红码、*码、体温异常人员分类落实管控。
二、医院医护人员、转运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机场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感染风险较高的行业从业人员来焦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健康码”通行。
三、规范设置疫情防控交通检测站点,除市域内高速公路下站口和与外地市连通的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的交通检测站点外,严禁在县域间道路、农村公路等路段擅自设置交通检测站点;外来车辆及人员出示“绿色健康码”通行,红码、*码、体温异常人员分类落实管控。
四、规范设置村庄、小区入口检测卡点,人员“佩戴口罩、扫疫情防控登记码、亮绿色健康码”通行;红码、*码、体温异常人员分类落实管控。
五、广大市民要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