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生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还有4天就要举行婚礼了,新郎突然悔婚,留下50万分手费的欠条:心里还有个人放不下!本来以为这种事情只能在影视剧里出现,没有想到的是在上海成了真实的事情。上海出现了一位“落跑新郎”!
这位准新郎逃婚的原因并不是婚姻恐惧症,而是因为心里还有一个人,想再去换回一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年上海的奉贤小伙小王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姑娘小*,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处后,年决定要携手共度余生,准备结婚了,婚礼订在年10月5日,在离举办婚礼还有4天的时间的时候,准新郎突然告诉准新娘心里还有一个人放不下还想去挽回一下.......
这消息对新娘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年9月30日,小王在叔叔等人的陪同下前往小*家商量解决事宜,小王给小*写了一个欠条,内容为:“今欠分手费(青春损失、精神损失、婚礼采办费等)共计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于年12月31日内付清。”小王的叔叔和伯父作为见证人在欠条上签了字。但是小王并没有按照借条上的时间给小*任何费用,于是小*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酌情确定被告赔偿原告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已经在一年前定下来婚宴日期,并着手准备筹备工作,被告在婚礼前4天取消婚礼,必然给原告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被告在婚礼前悔婚的行为必然对原告心里产生一定的阴影,影响原告在较长时间内的生活轨迹。
“分手费”以欠条的形式存在,法律是不支持的,因为双方并没有实际的民间借贷事实发生,仅通过欠条来固定分手费的事实,该借款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是不支持的,但是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事实法院会酌情宣判,8万块钱就是这样判决的。在这里我想对这个小王说句话:既然放不下前任,就不要轻易投入到下一段感情里,这样害人害己,害得小*浪费了2年的青春大好时光不说,还浪费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对以后的她的生活还会带来负面的影响!朋友们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